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尽最大力保住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两法一条例”的要求,特向您致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认真阅读。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因此,希望每位家长都熟知《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四、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五、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位家长对子女的殷切希望,为使您的孩子能茁长成长,让我们共同携手,引领孩子们走向成功之路,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中心小学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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