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教育局局直民办教育机构
2019年度办学情况检查评价结果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66号)及《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衡发[2014] 3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9]320号)要求,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对市教育局直属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评价,经评议审定优秀学校27所,合格学校103所,基本合格学校4所,不合格学校3所,停止招生的学校13所,新设学校2所,现将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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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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