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6月17日,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就2020年该区区属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发布公告,其中包括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等。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屯溪区(不含新潭镇,下同)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特殊类型人员子女。
二、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百鸟亭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东区域。东至花山路黄山学校以西,西至佩琅河以东,南至屯溪南高速路口(光谷亭)到百鸟亭、兖山村沿线一带。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柏山小学:兖溪村、紫阜村范围内。具体范围:高速路以南兖溪村至长湖头(屯溪区与休宁县榆村交界处)。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柏树小学:北海路—仙人洞路—新园西路—劳动里—乐善里—利民路—新安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长干小学:新安路—利民路—乐善里—劳动里—新园西路—仙人洞南路—滨江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4个教学班。
大位小学:仙人洞南路—新园路—天都大道—滨江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东城实验小学:天井坞—屯光转盘—天都大道—滨江东路所围成的以东区域。招生计划:6个教学班。
荷花池小学:仙人洞路—北海路—阜上路—新园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江南实验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西区域。西至北海路西侧(假日公寓至山语人家小区沿线),南至高速公路以北(花上园小区),三充村。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黎阳镇中心小学: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以及以上各村及社区范围内新建的楼盘。奕棋镇珠里村、水碓巷、徐村、竹墩村、上叶村、下林塘的村民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也可至黎阳镇中心小学就读。招生计划:1个教学班。
龙山实验小学:占川河以西、西海路、率水路、西区二号线以东所围成的、隶属于黎阳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现代实验学校:横江桥西桥头、横江路、率水路、西海北路、香茗转盘、山深线、占川河、黄山学院北区所围成的区域。招生计划:7个教学班。
奕棋镇中心小学:西区二号线北端以西,凤霞村以西(不含凤霞村)以及隶属于奕棋镇管辖区域。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百鸟亭小学尤溪校区:汉沙、南溪南、尤溪、留村。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
三、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相对就近派位调剂入学。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入学,非固定生源按提供的材料及学区内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招生办法
(一)屯溪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一致,可在户籍房产所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但为父母名下“唯一房产”,视为固定生源。固定生源按学区划分免试入学。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与祖父辈共同共有,且为父母双方名下“唯一房产”,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其他共有房产类型一律不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虽在学区内,但户籍迁入屯溪区时间不满一年,不能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
4.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户籍同在一个户口簿上,从未迁出且与祖父辈同住一处,产权所有人为祖辈,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屯溪区无房产,待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
屯溪户籍适龄儿童,非出生申报属于迁入到祖辈户籍上的,将统筹调剂安排。屯溪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屯溪区有房产仍提供祖辈房产登记的,将统筹调剂安排。
(二)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学校,其监护人须提供在我区稳定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稳定工作证明(与屯溪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在屯溪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完税证明),父母双方在屯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方可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虽在学区内,不能视为学区内固定生源,视学区内学校剩余学位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在安排就读学校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或完税证明)等情况综合评定,依次相对就近安排。
4.随迁子女入学时提供祖辈房产,不作为调剂依据。
(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1.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执行。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3.引进人才子女(正教授,博士学位,我市企业亟需人才)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以及《屯溪区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试行办法》要求执行。人才子女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后报送我局审定。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组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
部队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单位或监护人将相应身份证件(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文件;单位函件等),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报区教育局普通教育股核查后酌情安排入学。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亲友家,亲友家房产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将统筹调剂安排。
2.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商业服务以及店面房(含住宅改为店面使用的)等商用房均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预售商品房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3.棚改户自棚改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原学区可保留。
五、招生要求
(一)网上预登记
2020年一年级入学实行网上预报名登记,固定生源通过房产及户籍比对核验成功直接预分配学校,其他类生源辅助线下审核、统筹调剂安排学校。
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20-26日,网上预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另行公告。
(二)网上预登记需填报以下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棚改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自建房提供土地证及相关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屯溪区满一年居住证(黄山市内除外);在屯溪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完税证明满一年;在屯溪区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其他要求
凡属以下情况视全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1.提供虚假信息。
2.未在规定时间预报名登记。
3.未按时到校注册。
六、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一)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及所需资料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及提供资料要求执行。屯溪区区域内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原则及办理时间
固定生源转学对象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各校予以接收。学位已满或非固定生源转学对象,由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开学前后一周办理转学,中途不办理。
咨询电话:0559-2596229(普通教育股);
投诉监督电话:0559-2596226(办公室)。
本通知里未提及的内容,解释权归屯溪区教育局。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记者 吴永泉
附:2020年屯溪区小学学区划分图
来源: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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