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指南。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小学新生入学工作
(一)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户籍条件
(1)学生本人具有黄陂区户籍。
(2)学生本人非黄陂区户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监护人持有黄陂区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
② 落户黄陂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③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驻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④ “木兰四才”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高管及商户子女。
(二)入学方式
学生入学方式分为就近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两类:
1.户籍在黄陂区,户籍地址和所提交房产资料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对口入学【下款中(1)(2)(3)(4)条所列举的统筹安排入学对象除外】。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具有黄陂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尚未交付使用;
(2)具有黄陂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在黄陂区另有房产;
(3)具有黄陂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户主或者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4)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户籍是在规定的入学登记时间之后才迁入;
(5)具有黄陂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6)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持有黄陂区有效居住证;
(7)落户黄陂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三)入学登记
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街乡指定地点登记(具体时间和联系方式见文末),确保登记无遗漏。因疫情不能如期登记的街道可适当顺延。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各街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纳入统筹安排入学对象。
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黄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黄陂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黄陂区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落户黄陂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落户黄陂的留汉大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入学报到
7月3日前,各街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发放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具有黄陂区户籍,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并且跨街乡者,先在户籍所在街乡领取对口入学《通知书》,如有需求,再到房产所在街乡申请统筹入学,申请成功以后在《通知书》上改派。7月5-6日,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通知书》上指定的学校报到。
相关事项
(一)学校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
新生登记工作结束以后,各街乡教育总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数、交通状况、社区、村组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要求,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学校划定服务范围,统计可提供学位数,于 5月26日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审核通过以后,于5月31日前将各校的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示。
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优先安排服务范围内户籍与住房一致的学生,其他的学生由街乡教育总支合理调剂到街乡内其他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特殊群体入学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所在街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学段的孩子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可以在特教学校就读,也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备接受教育的能力、但不具备校园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入学。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黄陂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027-85939289
黄陂区2022年
新生入学各街道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在大武汉 聊教育那些事
(来源: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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