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潩水路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根据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许昌市建安区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建安教体字〔2022〕39号)文件要求和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符合我校招生类型、且没有取得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方式及录取流程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2022年7月28日-2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新许路东段金域蓝湾小区南门东侧门面房报名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7月30日-31日学校实地核查,然后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区教体局;8月1日-15日区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复核;8月20日-27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由区教体局、学校完成投档录取工作。
三、学校初审时间及具体范围
四、报名条件及准备材料
(一)张炉社区原籍村民子女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
2.宅基证或村委会证明
3.父母身份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预防针接种证
(二)户籍与房产一致
有建安区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父母身份证
4.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三)户籍与房产不一致
①无本地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
2.房产持有人居住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4.父母身份证
5.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②具有许昌市主城区常住户籍,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父母身份证
4.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四)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须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身份证
6.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五)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
可按报名程序进行现场审核,待现场审核通过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须建安区)
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同辖区(行政区)。
3.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4.无房证明
5.父母身份证
(六)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城区的随迁子女入学统一由各报名学校核实信息、分类登记入学信息,各学校具体负责。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监护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时具备)。
3.居住证。(非建安区户籍提供)与租住合同在学区内。
4.租住合同
5.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6.父母身份证
②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3个月以上)。
2.居住证。(非建安区户籍提供)与租住合同在学区内。
3.租住合同
4.水、电、气缴费单(2022年1月-6月)
5.父母身份证
(七)拆迁户子女
①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②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
4.父母身份证
(八)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九)未划分学区的新建小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未纳入招生区域的新建小区内适龄儿童,由小区物业公司统计,由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统筹协调安置入学。(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五、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证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收据、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2022年1-6月);公租房(廉租房)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
2.审核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户口簿需要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按此顺序叠放)。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家长自行打印《许昌市建安区义务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2份(扫描公告后面的二维码),先填写基本信息,其余不确定项空出在学校招生组的指导下填写。
4.报名时只限一名家长带适龄儿童到报名点。排队时保持1米线距离(学生在前,家长在后),家长和孩子全程佩戴口罩,持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消毒、出示行程码及绿码、测温后方可进入报名点。
5.实施过程中具体情况以教体局发布公告及《许昌市建安区义务教育招生问答》的要求为准。
6.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入学资格。
编辑:郭彩霞
责编:胡俊华
审核:张江岭 赵红娟
监制:张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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