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是由哪个部门规定还是由学校领导说了算?
在平台上发现有教师网友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是高中学校的老师,负责教师的考核工作已经很多年了,在这里借着题主的这个话题,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简单粗暴地对教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是不合适的对于任何一个单位来说,都设有不同的科室和工作岗位,每个科室和岗位的工作量都是不同的。对于学校来说也是如此。
不同学科的任课教师,课时数也不会相同;即便课时数相同,工作难易程度也不一样。举个例子:高中语文教师、数学教师的工作轻松程度与音乐老师、美术老师就不一样。
由于在中小学实行绩效工资和职称评聘制度,而指标和名额有限,吃大锅饭是不可能的,怎么去考核评价呢?各学校需要制定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里面包括两个最重要的指标:一个是教学成绩,另一个是工作量。
教学成绩的考核,还算是比较容易,因为成绩就摆在那里。但是也有一定偏差,比如不同学科之间,不同科类组合之间,是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准确评价的。
对于工作量的考核,难度更大一些,牵扯到任课教师的授课节数、自习辅导次数、兼职工作量等等。
有些教师网友说,教师的工作并不适合量化,因为能够量化的只是表面的东西,还有很多隐形的东西是无法进行量化的。比如对学生思想教育的感化程度,你就没有办法去衡量。也有人说,教师的工作不同于企业生产的计件量化,教育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但是,只要有职称晋升名额的限制,只要有绩效工资的存在,对教师工作的量化考核就不能缺少。
教师的课时工作量由谁说了算?我在人事部门工作过多年,对这个方面的问题还是非常清楚的。根据我的理解,教师的工作量由4个层面说了算:
第1个层面: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宏观政策。比如在今年的3月份,教育部通过官网颁布了《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各个学科的课时占的比重进行了明确(如下图所示)。
第2个层面:各省教育厅会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再进行适当调整,通过通知的形式进行公布。比如山东省对中小学教师的课时工作量作了如下规定:
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通过这份规定来看,各科教师的任课时数还不够具体,只是一个大致范围,比如高中的任课时数不低于10-14节,这是最低标准,上不封顶。
第3个层面:市县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或者省级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再根据当地的实际,对中小学教师的任课时数作出进一步的明确。比如江西吉安市吉州区通过官网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周任课时数做出了规定:
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科的教师每周课时数是12节,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生物、历史、地理等6科的教师每周课时数是14节,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等6课教师的周课时数是16节。中学教师担任两个班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学工作视为满工作量。
小学:语文教师的周课时数是14节,数学教师的周课时数是15节,科学、外语教师的周课时数是16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的周课时数是17节,品德、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教师的周课时数是18节。小学语文教师任一个班语文课,兼任品德、实践和地方课等课程;小学数学教师至少要任两个班数学课。
第4个层面:教育的最基层单位就是学校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通知和规定等等,最终的落实点就是学校。学校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学校都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如果照抄照搬上级部门的要求,恐怕很多工作是无法完成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某学校出现结构性缺编,物理老师富裕,政治老师很缺。假如,你再按照一个政治老师周课时数14节的要求,恐怕有些班级就没有老师教了。怎么办?只能根据现有的政治教师数量进行调配,一个政治老师的周课时数可能要达到20节!
教师的其他工作量由谁说了算?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但是只有教学的学校是不能称之为学校的,再说这样的学校也无法正常运行。
除了正常的课堂教学之外,教师还需要承担早读辅导、晚自习辅导、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班级管理、处室管理服务、学生思想教育、作业批改、试卷批阅、家访、教学研究、上级迎查材料准备、协调服务等等。
对一所学校而言,网络信号广播系统得有人负责吧?社团活动得有人牵头组织吧?宣传工作得有人去做吧?水管漏水、玻璃损坏得有人去换吧?由于对编制这个笼子越扎越牢,学校并没有闲人,有些工作需要一线教师去兼职。这些教学工作之外的事情,总不能让人家白干吧?既然不能白干,就得有个说法,就得对他们的兼职工作进行量化规定。
像这种具体的兼职工作,教育部、教育厅是不可能做出规定的,毕竟全国、全省这么多的学校,总不能一一定制吧?
因此,这些工作量的核定就是由学校自己确定的。核定工作量的时候,校长不会一言堂,教导处主任不会一言堂,考核办主任不会一言堂。那么由谁了说了算呢?
有事好商量,这件事由大家说了算。
先是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再形成考核草案,再进行讨论修改,最后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举手表决,正式开始实施。
你们学校对教师的工作量,是由谁说了算呢?欢迎留言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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