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由于2021年是兰州市中考改革第一年,中考方案一再推迟,本来应该在4月中旬出台的方案,受限于教育部考试政策的调整,2021中考招生方案几经调整终于公布了。报名时间为 5 月 19 日开始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21日,中考考试时间为 6 月 16 日至 18 日。
本方案的最大特点为招生录取工作相比往年变化比较明显,首先是省级示范性高中统配比例提高到75%(兰州四中为60%),统招比例不到20%(除去各校自主招生的5%),其次就是招生工作时间持续压缩,在中考前一个月才开始公布方案,所有的招生工作时间上显得有紧张,包括志愿填报、体育考试安排、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安排、英语人机对话考试安排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任务之重可想而知。第三是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的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进行招生。
下面摘录部分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如下:(内容来源于兰州市教育局发布的2021年招生方案原稿)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学生工作科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区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口分配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21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75%,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
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角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维度为A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自主招生
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兰州六中、兰州十四中、兰州五十三中、兰州六十中等市级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内),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兰州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54号)精神,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只用于招收足球后备人才时可适度扩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内。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城市四区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50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定。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远郊区县自主招生分数线须报市教有局审定,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项目和测试内容、标准见《兰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 (附件2),各学校具体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后方可按照规定时间对外公布。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6月26日-27日组织进行。测试或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备案。
3.录取程序和办法
(1)城市四区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的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进行招生。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②统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佘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佘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补录:各学校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并于秋季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2)兰州新区和远郊区县
兰州新区省、市属高中按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执行。兰州新区所属高中和远郊区县参照城市四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4.对口帮扶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的相关精神,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大附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继续面向甘南,每年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和兰大附中东城分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因家庭学生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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