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主管部门,各初中学校:
为保证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市中心城区共有小学毕业生4979人、外地回铜就读304人,共5283人,生源数量相比去年大幅上涨,小学毕业生继续向中心城区集聚,给中心城区初中学校的招生造成较大压力,同时非中心城区初中学校今年招生数量也有所增加,形成了今年总体生源上涨,局部变化调整的初中招生格局。我市继续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本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的原则,做好本年度初中招生工作。
二、市中心城区初中学校的招生,以学生户口和实际住址(房产证)为依据,原则上要求学生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外围初中采取对口招生,即几所外围小学对应1所初中,对于外围小学毕业生确因家迁至中心城区,经核实房产证及户口簿情况属实后,调整到现住址学区所在初中学校就读。
三、各校要从坚决执行《义务教育法》的高度,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凡经市教体局录取到各中学的学生,特别是因残疾原因随班就读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拒收。非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因特殊困难需在我市就读的,由市教体局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一安排学校就读。对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及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投资兴业人员子女等,各校要按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安排就读。
四、各校不得擅自招收非本学区的学生,不得私自接受户口、学籍均在本市的学生到校“借读”,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招收无档案学生,未经批准私自招收的学生,市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造成的后果由有关当事人负责。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规定,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享受我市省示范高中定向到该校的录取指标。
五、各校应按照2015年下发的《铜陵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铜教〔2015〕22号)的要求,对初一新生实施“阳光分班”,要在8月23日前公示完毕班级任课教师组合名单(分班摸底考试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8月25日前完成分班工作(包括未报到或未参加考试学生)并将分班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校要均衡配备师资,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学生人数均衡分班,不得藏匿学生,班额人数符合省教育厅的规定要求。对违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分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分班有大班额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各校要及时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学生的《初等义务教育完成证书》,防止学籍上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对逾期未报到的新生,学校要及时与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教体局,积极做好新生的按时入学工作,保证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完成。
七、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到市教体局基教科核批学籍、建立初中电子学籍。
八、枞阳县、义安区、郊区的初中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省市文件精神自行组织安排。
附件:2019年铜陵市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表
2019年8月12日
2019年铜陵市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安排表
来源:市教体局
编辑:小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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