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近几年我市招生政策和学位供求情况,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应证件,及时办理入学手续,以免影响孩子2020年度入学、升学。
一、招生基本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的招生原则。
1公办幼儿园、学校根据生源容量
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②扩招对象【包括‘有房(指住宅)无户(籍)’、‘有户(籍)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顺序招生。
2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按“①‘社保缴费凭证’→②《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学校服务区”的顺序招生。
3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
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需提前半年办妥,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其中,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1年以上(入学前一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仅凭《居住证》申领凭证,不能在晋江入学、升学。
4全市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
统一于7月5日-7月6日,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含转学插班生)报名登记;错过报名时间要求报名者,由教育部门引导到周边公、民办学校就读。
二、购房对象入学
符合“购房、落户、实际入住”的“两一致”对象,根据分类招生顺序,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5“两一致”
指房产、父母与子女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入住(俗称购房、落户、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6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商品房未建成、未交房、未入住,不能凭购买房产的相关凭证申请入学;“就近”不是“最近”,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没办法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均“最近入学”;因学位限制,仅有房产,没有落户或没有实际入住的,会影响孩子在片区学校入学。
7祖辈在学校服务区买房并落户
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并实际居住服务区,视为服务区户口。因学位限制,仅有祖辈户口或仅有孙辈户口,孩子不能在片区学校入学。
8凭房产申请入学的
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学校(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购买二手房前,应确认原业主是否有孩子在片区学校入学、是否会影响自己的孩子入学;凭祖辈房产申请入学的,仅允许同一父辈的孩子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9部分原住居民可享受入学照顾政策的社区
(如霞行、曾井、梅青等),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与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外孙”与父母共同落户本社区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三、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晋江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02020年起
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青阳、梅岭、安海区域的学校、二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及各镇镇区学校,全面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2019年9月1日前开始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将逐步推行凭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11来晋务工人员子
凭“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户口簿》申请入学;不要求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校,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保缴费凭证”的务工子女可优先入学。《居住证》、《劳动合同书》都办在同一所学校服务区,可方便孩子入学。
12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
需提交《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凭证”;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购房,凭房产、户口簿申请入学,可不提供“社保缴费凭证”。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积分对象入学
13
结合《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
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泉州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个人房产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就读(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实幼、二实幼、三实幼)。第六、第七层次人才,其子女由房产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1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要求选择小学入学优待政策的,积分累计前600名(幼儿园前200名)的,可在落户镇(街道)公办学校(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实幼、二实幼、三实幼)起始年级,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积分优待对象”不超过10人)。
15“高层次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
选择小学、幼儿园优待政策,如该校(园)学位过于紧张,“两一致”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则“优待对象”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16“积分优待对象”
需父母为“积分对象”及“入学对象”父(母)子(女)同时落户,才具备优待入学资格。
五、初中升学登记
17
在晋江市就读的晋江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非晋江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持相应证件于当年的6月上旬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18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的晋江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凭《户口簿》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于6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初招表》由教委(育)办代为填写。
19
子女就读外县(市、区)小学、父母在我市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持《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于6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初招表》由教委(育)办代为填写。
20在晋江小学入学
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在外县(市、区)小学入学,未能提供晋江户籍或房籍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
21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中招生电脑派位
晋江一中初一年面向持有青阳、梅岭街道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
22
本《提示》依据晋江市2019年小学、幼儿园、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2020年具体招生办法以市政府招生文件为准。
尊敬的各位家长,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各镇镇区学位供需矛盾将逐步凸显,即使不断加大投入,仍然难以一时彻底满足群众的全部诉求。“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提前准备好孩子入学的所需证件,将能够使您符合条件的学龄子女顺利完成入学报名。
晋江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1日
来源 | 晋江市教育局、晋江电视台
本文链接:https://kao100.com/wenzhang/28243.html
相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