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8月31日电(记者沈洋)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为中小学生提供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等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中小学校可实行弹性上学,适当推迟上课时间,尽量早开校门,让家长能够从容送孩子上学。实行弹性上学后,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早到学生的管理工作,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同时,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午休地点一般安排在本班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
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三点半难题”,指导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课后托管期间,可安排学生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指导学生做作业,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等,严禁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校提供课后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中,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适当减免。
意见还要求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意愿,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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