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内蒙古大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5日,具体开学日期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一周通知。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大学生不返校、高校不开学。我区高校开学时间不早于中小学、幼儿园。
三、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已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根据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完善。
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争取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支持,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五、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师生健康状况排查、校园封闭管理、教育教学、宣传引导、值班值守、卫生清理、消毒消杀等工作。
六、延迟开学期间,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
来源:内蒙古教育厅
本文链接:https://kao100.com/wenzhang/30390.html
相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