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全面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切实预防欺凌在校园内发生,开原市第八中学于12月14日下午,特邀开原市团市委书记张翔宇、开原市教育局团委书记,开原团市委挂职副书记王菲,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铁岭市第七次党会代表、开原政府公职律师李玉谋,到开原八中为全体师生开展了一次《预防校园暴力法治讲堂》活动。
活动由校团委书记夏睿老师主持。她首先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及由衷的感谢,接着她向大家讲解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希望师生们更多地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实质和危害,以便大家能够提高警惕,自我保护,洁身自爱,健康成长。
讲座期间,李玉谋李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并结合一些实际的真实欺凌案例等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的危害。在讲座中,李律师还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含义、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特殊保护的原因、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增亮点解读、学校应该依法建立学生欺凌校园防控制度等法律知识。最后,李律师对学生们说: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国家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因此也多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来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这也正是今天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真正意义。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同学们能不做欺凌之人,如在受到欺凌时能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能够开心快乐地学习,愉快地度过校园生活!
活动最后,团市委张书记为此次活动做了总结。张书记说:同学们,校园应该是一个能安心学习的地方,我们也要多多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除了保证自己不去欺凌别人,也要让每个人知道欺凌别人一定会受到惩罚的道理。希望我们能在一个平静、友爱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本次活动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和可能付出的代价,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场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除了要自觉遵守法律和校规,还要与其他同学们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友爱的学习生活环境。
开原八中一直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对“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更是长抓不懈。此次活动,不仅让学生们更加直观地明白了如何有效应对校园欺凌,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提高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也对杜绝校园欺凌,创建平安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原八中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保驾护航!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
编辑 项雪
通讯员 郭庆军
本文链接:https://kao100.com/wenzhang/46584.html
相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