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教师,对这个话题谈谈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教师属于公职人员,这一点毫无疑问1、什么是公职人员呢?
“公职”,从字面意思看就是“公共职务”,所谓的公职人员,就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工作人员。
民众对公共职务的普遍认识包括这么几个方面:
享有国家正式编制,属于体制内人员,有很好的福利体系,工作稳定有保障,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
2、教师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据有哪些呢?
(1)2018年1月20日,国家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2)2021年11月29日,教育部在官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教师法》修订草案里面明确提到“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这些证据是不是就能证明教师属于公职人员了呢?注意一点哈,这里提到的教师都是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大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也不包括私立学校的老师。
教师成为公职人员以后,有哪些好处呢?根据我的理解,感觉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在没有明确教师是公职人员之前,国家出台的《教师法》也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也享有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也享有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公务员月平均工资的待遇,教师入职和退出也有相关的规定。
但是,在明确了教师属于公职人员以后,可能会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强化,对教师履行的工作界定为公共职务而非单纯的教书匠了。让教师从内心产生对职业的敬畏感和神圣感。
在网上一直有人叫嚣着:取消教师的寒暑假待遇,取消教师的编制,把教师的“铁饭碗”变成“泥饭碗”“瓷饭碗”等等,弄得中小学教师人人自危,不能安心地教书育人。现在明确了教师的身份是公职人员以后,教师应该享有的种种权利都有了保障,让老师们更加心安地工作了。
也有网友认为,教师的身份确定为公职人员以后,或许是向公务员过渡的一种身份。对这种观点,我是很支持的,教师可以成为教育公务员,教师的工资待遇就可以直接与公务员挂钩了,而不用单独描述“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略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了。
教师成为公职人员以后,会有哪些约束呢?常言道:一份权利一份责任。既然教师的身份上升到“公职人员”了,不再是传统习惯认识中的“教书匠”了,那么教师在新的身份之下也会受到更多的约束,确保从教行为更加规范。
1、除了适用于《监察法》之外,还适用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新的《教师法》对教师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等做出更为严格的限制,并规定教师资格要定期注册,签订合同,聘用考核,培训学习等。
松子老师有话说作为一名基层学校的老师,说句到家的实话,我们并不在乎是不是公职人员,只要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减轻教师的额外负担,不做“表格”“表姐”,能够让我们安心、静心地从教,这就足够了!
当然,如果能成为公职人员甚至教育公务员的话,当然就更好了,教师可就真的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如果您是老师的话,您希望自己是公职人员甚至成为教育公务员吗?欢迎留言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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