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通告表示,为做好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番禺区教育局在前期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根据现行义务教育招生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每年面向番禺区招生10个班共450人。招生对象为: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和傍江西村股民及股民子女。当年5月31日前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下同)。
通告表示,如有不同意见,请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番禺区教育局反映,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番禺区教育局将通过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回复。
电子邮箱:pyzxxjyk@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05室,邮编:511400
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为做好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根据现行义务教育招生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广东仲元中学的办学定位,制定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每年面向番禺区招生10个班共450人。
二、招生对象
(一)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和傍江西村股民及股民子女。
(二)当年5月31日前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下同)。
三、招生方式
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和傍江西村股民及股民子女直接安排入读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余下学位按1:1的比例分别面向大龙街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全区户籍(不含大龙街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通过电脑抽签方式确定入读名单。不中签的学生回户籍地学区申请入读公办初中。
四、其他事项
广东仲元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在当年招生前发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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